关于2019年6月1日-2019年6月30日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6月1日—2019年6月30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信息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6-8226814 传 真:0796-8226814
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23号(343000)
批复名称 | 文号 |
关于江西佑彤制药有限公司年产50万件药品固体制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吉市环评字[2019]63号 |
关于新干县宏康塑胶有限公司年加工6000吨废旧塑料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吉市环评字[2019]65号 |
关于吉安环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塑料制品原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吉市环评字[2019]66号 |
关于泰和县福海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吉市环评字[2019]67号 |
关于新干县河西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干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吉市环评字[2019]68号 |
关于吉水县白水镇蝉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年产10万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吉市环评字[2019]69号 |
关于泰和凤升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泰和县泰和乌鸡生态养殖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吉市环评字[2019]70号 |
关于吉安县吉强实业有限公司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吉市环评字[2019]71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