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7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7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2日-2019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0-5213811
传 真:0830-5211676
通讯地址:泸州市合江县合江镇符阳路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
邮 编:646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合江县东辉竹木制品建设项目 |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甘雨镇学堂村学堂四社48号 | 合江县东辉竹木制品有限公司 | 四川南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胶合板生产线一条,以及办公、仓储、环保等配套设施,形成年产13500m3胶合板生产能力。 | 1、项目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 2、项目裁边粉尘和生产废气经集气罩统一收集并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降低生产废气对外环境的影响;锅炉燃烧废气经处理后通过专用排气筒排放。 3、项目通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减震、隔离、消声处理,利用厂房隔声,防止噪声扰民。 4、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边角废料、锯末和灰渣等综合利用;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配置,并做好危险废物在厂区内的暂存管理工作,严防二次污染。 5、对厂区地面、各类废物存放场所、各种管线等应进做好防腐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