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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有限公司年产40台的大型纺织印染设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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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城西工业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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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睿信印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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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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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2000万元
环保投资:40万元
行业类别:C3551
占地面积:9945平方米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生产时数:二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40天,年工作5440小时
职工人数:25人,厂区提供食宿,食堂就餐人数15人,住宿人数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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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19年6月26日—2019年7月2日在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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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宝应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执行宝应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合理布局厂区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以及密封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BD12/524-2014)表2表面涂装烘干工艺排放限值及表5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6、本项目以焊接车间、喷砂车间和喷漆车间为边界分别设置50m、50m和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存在或规划、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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