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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汉拿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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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北港镇姚周寨村(锦丰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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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汉拿混凝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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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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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基础上,新建一条干混砂浆生产线,年产干混砂浆30万吨。不新增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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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扩建项目运营期间主要污染为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①上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项目在投料口侧方设置一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②粉料罐入料产生的废气:3个粉料罐顶部设有集气装置,通过管道引至同1个布袋除尘器中,废气经过除尘器处理后排放;③小料罐产生的废气:2个小料罐顶部设有无动力布袋除尘器,废气经过除尘器处理后排放;④混合机产生的废气:混合机顶部设有无动力布袋除尘器,废气经过除尘器处理后排放;⑤成品罐产生的废气: 2个成品罐顶部设有无动力布袋除尘器,废气经过除尘器处理后排放;⑥出厂工序废气:项目共设有2个卸料口,在卸料口上设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各通过1个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同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两个卸料口废气处理设施相同,且通过同一根排气筒排放。综上所述,要求项目有组织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第II时段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上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出厂工序废气中未被集气罩收集的部分以及原料入厂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原料在现有室内堆场内暂存,原料入厂产生的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经室内堆场有洒水抑尘措施与车间沉降,颗粒物排放量较小。经过扩散,要求厂界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中表2标准要求;
2、噪声:主要为生产所用的皮带机、斗提机、无重力混合机以及空压机等设备。设备主要布置于车间内,采取基础减震,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仓顶无动力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自然掉落至仓中,其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均可继续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垃圾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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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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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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