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艾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申请环评注册公示
张家港市艾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常熟常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完成,计划向环保部门申请注册,根据信息公开要求,现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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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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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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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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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热喷锌等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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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乐余镇兆丰乐丰路五干河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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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本扩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热喷锌产生的粉尘(以颗粒物计),废气收集后经1套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3#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0.1425t/a,排放速率0.0594kg/h,排放浓度9.9mg/m3,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热喷锌过程中未被收集的粉尘,粉尘排放量0.075t/a,焊接过程中未被移动式焊接除尘器捕集的焊接烟尘,焊尘无组织排放量0.003t/a,打磨过程中未被移动式布袋除尘装置捕集的粉尘,粉尘无组织排放量0.039t/a ,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自生产车间二(热喷锌位于生产车间二)边界、焊接车间和打磨车间边界分别向外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
(2)废水: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84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乐余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北中心河,浓度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表1一级A标准。因此本项目生活废水经污水厂有效达标处理后对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厂区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布局车间、车间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昼间标准,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原有声环境功能级别,生产车间距离敏感目标较远,生产噪声经衰减后不会产生扰民噪声。
(4)固废: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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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媛媛 联系电话:15162817089
环评机构联系人:钱女士 联系电话:0512-58671875
环保局联系电话:0512-58693965 传真:0512-58919786
环保局通讯地址: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