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浙江顶味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香精调味料新厂房建设项目 | 瑞安市飞云新区18号地块 | 浙江顶味食品有限公司 | 拟在瑞安市飞云新区18号地块投资建设厂房,厂区建成后,现有厂区不再生产,整体搬迁至新厂,投产后预计达到年产2万吨香精调味料的生产规模,其中粉体调味料8000吨、膏体调味料9000吨、鸡精调味料3000吨。 | 2019年6月28日在瑞安市政府-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网站刊登《浙江顶味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告》 |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环评报告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环评报告表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环评报告表全本公示。 | 废气: 1.美拉德反应及蒸煮车间整体区域密闭,对单只蒸煮锅设置独立封闭空间,采用上吸式集气罩收集废气;对反应釜进行区域集中隔断布局,设置独立封闭空间,并在反应釜泄压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收集后引至楼顶经“喷淋塔+除雾器+光电一体化+活性炭床吸附”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29m)排放。 2.复配车间整体密闭,同时对复配工位设置独立密闭空间整体换气。鸡精生产车间整体密闭设置,对粉碎搅拌工序进行区域集中隔断布局,采用上吸气式集气罩收集废气;流化干燥线设计密闭空间,采用上吸气式集气罩收集废气。复配、粉碎流化干燥废气收集废气收集经“袋式除尘+光电一体化+活性炭床吸附”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29m)排放。 3.喷雾干燥塔经旋风除尘后再经“喷淋(各1套)+除雾+光电一体化+活性炭床吸附”处理后通过3#排气筒(29m)排放,在喷雾粉料收集口处设置侧吸式集气罩集气,废气接入喷雾干燥塔主管。 4.污水处理站整体封闭,收集恶臭经“光电一体化+活性炭床吸附”后引至楼顶通过4#排气筒(29m)排放。 5.燃油锅炉使用含硫量0#车用柴油作为燃料,燃油废气通过5#排气筒(28m)引至屋顶排放。 6.厨房采用石油液化气,设置合格的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率≥60%),油烟废气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排放。 7.设置独立的发电机房,建议采用含硫量低于0.2%的轻质柴油作为燃料,燃油废气通过排气筒高架排放。 废水: 1.生产废水经“气浮+H/O生化+物化”处理技术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2.生活经化粪池处理达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噪声: 1.隔声防护、消声以及合理布置。 固废: 1.经收集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