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为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46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化工园区整治工作的通知》(盐政办发〔2018〕43号)相关要求,深化落实《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5年)》,进一步引导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资源整合、功能提升、转型发展,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委会特委托北京世纪千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经过详细的资料调查,多轮的方案沟通,根据各部门的指导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本次成果。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东至新滩盐场,南至北干渠,西至中山河,北至黄海入海口。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094.46公顷,其中北区规划面积为1424.34公顷,南区规划面积为670.12公顷。
二、规划目标
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合理调整用地布局,优化功能结构,完善道路交通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塑造国家级新医药、新材料化学产业示范园。
三、功能定位
1、沿海地区化学工业清洁生产示范标杆
积极培育电子化学品、建筑用化学品、汽车用化学品等专用专用化工产品,打造沿海地区化学工业清洁生产示范基地。
2、长三角特色鲜明的优势化工产业集聚区
结合滨海沿海工业园的现状及发展要求,园区未来产业发展重点集中在生物医药、高端化工新材料、专用精细化学品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低能耗的产业领域,逐步构建“原料药+成品药”、“高分子+复合”全产业链体系,打造长三角生态智慧化工产业示范区。
四、规划重点
1、合理布局各类用地,对相应的强制性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同时保持充分的灵活性,适应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
2、合理配套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并作出相应的空间布局和规划安排。
3、完善道路网系统,制定科学的交通组织形式。
五、空间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一廊两轴,一心两片”空间布局结构。
一廊:疏港航道生态绿廊;
两轴:基于陈李路打造商贸运输连通轴;基于黄海路、黄海北路打造南北片区的产业发展联动轴;
一心:为公共服务中心;
两片:规划北区为新材料制造业片区,南区为新医药制造业片区,园区主要生产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及新型原料药、成品药,辅以专用化工产品的生产、研发。
六、控制单元划分
采取“编制单元—基本控制单元—地块”三级控制,基本控制单元的划分遵循以下原则:
(1)街道作为划分边界;
(2)明确的四周围合界线;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和功能内的关联性;
(3)合理的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4)适度的用地规模。
规划范围内划分2个编制单元,A区(北区)和B区(南区),其中A区(北区)划分为8个基本控制单元,B区(南区)划分为8个基本控制单元。
控制单元划分一览表
编制单元名称 | 四至界限 | 面积(公顷) | 基本控制单元(个数) |
A | 东至新滩盐场、南至中山南路、疏港航道、西至中山河、北至黄海入海口 | 1424.34 | 8 |
B | 东至海堤一路、南至北干渠、西至中山河、北至海堤公路 | 670.12 | 8 |
附件:
规划图.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