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污水应采取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格栅、污泥、脱水车间等污水处理构筑物产生的恶臭。应根据废气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取成熟可靠的工艺处理,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应合理布局高噪声的设备采取隔音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泥先通过高压深度压滤脱水机压滤析出水,然后高温好氧发酵后,确保污泥含水率小于60%。栅渣、砂粒、生活垃圾和处理后的污泥统一收集后拉到南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5、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格栅、氧化沟、二沉池等废水处理设施采取全面防腐、防渗漏处理,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维护和巡查,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现污水渗漏等影响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清洁生产要求。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提高物料利用率,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 8、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应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