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环境影响。项目生产用水为发泡工序用水,用量为120t/a,与原材料发生反应后生产CO2气泡达到发泡的目的,无生产废水产生。 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53t/d(4590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处理,正常情况对受纳水体(坪山河)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木加工产生的颗粒物、涂胶和发泡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中发泡及熟化废气特征污染物是TDI、MDI、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等,废气成分较复杂,发泡产生的废气采用UV+活性炭吸附方法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胶工序废气分别收集后通过每栋厂房楼顶的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分别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3根排气筒);木材加工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预测,正常情况下,各评价因子对环境敏感点的浓度增值较小,非正常工况下,各评价因子对环境敏感点浓度增值较大,特别是二氯甲烷在各环境敏感点的小时平均浓度增值占标率在26.6%-113.69%之间。 环评经计算,不用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5号厂房应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6号厂房应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7号厂房应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发泡机、裁断机、CNC优选锯、CNC开板机、锣槽机、双排钻、锣边机等生产设备噪声和风机、泵等,噪声强度为75~90dB(A),通过减震、墙体隔音的方式,可有效降低噪声,从预测结果分析,项目东、西、北厂界处符合3 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标准,南面厂界符合4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标准。声环境敏感目标(五月花花园)为270米,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声环境敏感目标造成明显噪声影响。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对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原料桶、发泡机头清洗废液(废二氯甲烷)、废海绵、废布料、废皮料、废木方、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生活垃圾等,其中废原料桶有供应商回收利用,清洗废液(HW13265-103-13)、废活性炭(HW49900-041-49)、废润滑油(HW08900-214-08)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海绵、废布料、废皮料、废木方、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属于一般工业废物,交由工业废物单位处理。采取上述各项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符合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不会造成不良环境影响。 (5)地下水影响分析 项目7号厂房(含发泡危险化学品仓库、发泡车间)、固废暂存区、事故应急池属于重点污染区,其它区域属于一般污染区,各污染区按环保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治措施,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运营生产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6)土壤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对土壤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土地利用方式对土壤的影响及固体废物暂存不当,固废中的污染物可能会通过多种途径迁移,影响土壤环境质量。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从区域角度,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本项目运营期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 3 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3年第 36 号)。危险废物暂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 3 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3年第 36 号)中的要求,硬化一般固废、危险废物暂存区域,并做好防腐防渗工作。 综上所述,本项目7号厂房(含发泡危险化学品仓库、发泡车间)、固废暂存区、事故应急池拟做好防腐防渗工作,在做日常生产中加强环境管理,则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7) 环境风险评价:项目大气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三级,项目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Ⅲ级。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TDI、二氯甲烷,主要危险单元为7号厂房第一层储罐区、7号厂房第五层发泡生产线、1号厂房、2号厂房、3号厂房、5号厂房、6号厂房,主要风险类型为泄漏,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 项目雨污分流设计、设有雨水截断阀、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场地内地面硬底化,生产单元和储运单元按规范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项目拟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可操作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综上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