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洛江佳鑫模具有限公司年加工鞋模具1000付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福建海策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年加工鞋模具1000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二次公示如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泉州洛江佳鑫模具有限公司年加工鞋模具1000付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洛江区万安街道塘西社区泰发路4号。项目总投资60万元,项目租赁泉州市祥鑫机械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宿舍作为生产场所和宿舍,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600 m2,租赁宿舍总建筑面积400 m2,项目聘用职工10人,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年加工鞋模1000付。
二、工程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外排废水水质和水量对城东污水处理厂工艺和处理负荷的影响及对纳污水体的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中粉尘、有机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生产设备运行时的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若处置不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退役期:企业退役后,其设备处置应遵循:
①企业退役后,妥善处理设备,其设备处置应遵循以下两方面原则:
A在退役时,尚不属于行业淘汰范围的,且符合当时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策的设备,可出售给相关行业继续使用。
B在退役时,属于行业淘汰范围、不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策中的一种,即应予以报废,设备可按废品出售给回收单位。
②原材料和产品均可出售给其他企业,对环境无影响。
③退役后,若该选址不再作为其他用途,应清理干净还给业主改作他用,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项目外排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混凝沉淀+压滤+沉淀)处理,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前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水质简单,排放量较小,达标排放后对城东污水处理厂和纳污水体响较小。
(2)大气环境: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和打印图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废气通过排气扇通风排气后无组织排放到大气环境中,根据预测结果,废气正常排放时,废气污染物在下风向的最大占标率小于1%,对评价区域内的污染物浓度增量贡献值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项目预测因子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不会造成厂界浓度超标,无超标点,因此,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在生产车间外100m范围内。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现状为其他企业厂房,不涉及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建设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3)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设备布置,采取减震等方法降低噪声强度;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与维护。
(4)固体废物:项目拟在生产车间东侧设置1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废铁屑经收集后外售给其他单位;拟在生产车间西南侧设1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废咬花液、污泥、清水清洗池沉渣经集中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原料空桶由原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理。
项目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四、环评报告表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补充信息或报告表全本,可以以电话、传真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也可以登录http://www.fjhb.org//下载。
(2)公众查阅报告表全本信息期限:2019年07月05日至2019年07月09日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洛江佳鑫模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总
联系电话:18120653309
环评单位:福建海策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595-22660256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询对象
主要征求周边地区的民众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环境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07月05日至2019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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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洛江佳鑫模具 二次公示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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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洛江佳鑫模具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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