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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兴帮铸造厂废旧电瓶收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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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新兴区红新村,原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三和分公司实业开发总公司老建材大院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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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兴帮铸造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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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清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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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属新建项目,选址位于七台河市新兴区红新村,原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三和分公司实业开发总公司老建材大院内部。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暂存库房一座,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建成投产后废电瓶最大存储量16.7吨,转运周期为1天两次,每次转运量约16.7吨,全年收储能力为10000吨。本项目仅对废电瓶进行运输和暂存,不涉及废电瓶的拆解及后续深加工。本项目冬季取暖采用电取暖,生活用水依托城市供水管网。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选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相关规定要求。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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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施工期间场地设废水收集槽收集施工生产废水,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压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工程污水收集设施处置。砂石料统一堆放,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施工现场设围栏,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应封闭使用。运输车辆在行经居民居住区时,减速慢行,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用于回填、平整土地。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职工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暂存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暂存库房东南角设置0.5m3防渗事故池用于事故下废水存放,事故废水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三)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环评规定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存储设施周围设置径流疏导系统,防止雨水进入贮存仓库。厂区设置3眼地下水环境影响监测井,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暂存库房应有一个出入口,并设置带有空气过滤系统的负压排气装置(活性炭毡吸附装置和碱液喷淋装置),事故状态产生的废气经过滤装置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铅尘、硫酸雾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减少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六)落实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擦拭泄漏电解液产生的废抹布、废防护服等放入危险废物收集桶内,委托具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耐酸容器和过滤装置废活性炭纤维毡,委托具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七台河市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防渗事故池,发生铅酸电池破损,破损废旧电池与完整废旧电池应分开贮存,破损电池储存在耐酸容器中。电池电解液泄漏时,首先用吸油毡等进行擦拭吸干,然后用水对地面进行冲洗,冲洗废水通过沟槽排入0.5m3防渗事故池。根据《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落实环评规定本项目收集、运输及贮存污染防治措施。制定防渗漏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八)落实项目退役后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关闭设施前应提交关闭计划书,批准后方可执行。通过对地下水、土壤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污染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防治项目退役可能引起的环境污染。无法消除污染的设备、土壤、墙体等按危废处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环境监测部门的监测结果表明已不存在污染时,方可摘下警示标志,撤离留守人员。
(九)落实生态保护防治措施。厂区道路两侧和空闲场地周围进行合理绿化。
(十)本项目大气防护距离为200米,在此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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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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