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罗思韦尔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PACK系统和5万套爆胎应急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1日。
1、项目名称:年产1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PACK系统和5万套爆胎应急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蜀冈东路166号
3、建设单位:江苏罗思韦尔电气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350万元建设1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PACK系统和5万套爆胎应急装置项目。本项目年产1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PACK系统原位于扬州市邗江区科技园路8号3栋扬州市科光汽车电子电气有限责任公司1-2层厂房,现已停产,拟搬迁至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蜀冈东路166号1号厂房1楼闲置车间。本项目年产5万套爆胎应急装置位于2号厂房1楼南侧闲置车间。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厂区隔油池预处理后能达到扬州市汤汪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入蜀岗东路市政污水管网。
②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油烟废气、焊接废气、打磨废气,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打磨废气产生量极少,本项目不量化统计;焊接废气经焊烟净化器装置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
③噪声:项目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墙体隔声、隔声罩、风机在吸风口处设置消音器、局部封闭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做到达标排放。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及生产固废,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统一处理;食堂餐厨垃圾、废油脂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收集的焊接烟尘及废打磨片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包装用品外售处置。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19年6月28日-2019年7月4日在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87892501 0514-8789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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