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龙津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清流县龙津学校拟选址于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东侧),拟建设成为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清流县龙津学校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规划新建学校可以容纳2520人学生,其中小学36个班,1620个小学生,初中18个班,900个中学生,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2382平方米,项目新建地上建筑面积42116平方米,其中,规划新建中小学教学楼五幢,约13000平方米;综合楼一幢,约5200平方米;学生宿舍及食堂四幢,约16000平方米;艺体馆一幢,约4076平方米;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一幢,约384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室外运动场、给排水、电气、消防、绿化景观、挡墙等相关附属配套工程。项目拟于2019年9月施工建设,2021年2月竣工。
二、环评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资料收集,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评报告表→报批。
2、主要工作内容: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自然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及控制建议、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公众参与意见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了解程度;
(2)公众就本项目所处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
(3)公众就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影响程度;
(4)公众最担心本项目建设将带来的环境问题;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6)公众对于项目建设其它方面的环境保护要求、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四、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清流县教育局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碧林北路45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50885158
五、项目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泉州市鸿鸣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东海滨城明珠园东梅街51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379958697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邮箱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1日。
公示单位:清流县教育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