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新国铭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支重轮8万件、引导轮1万件、托轮4万件、驱动齿1万件、
泉州新国铭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支重轮8万件、引导轮1万件、托轮4万件、驱动齿1万件、链条5000件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根据《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进行泉州新国铭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支重轮8万件、引导轮1万件、托轮4万件、驱动齿1万件、链条5000件项目二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泉州新国铭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安市滨江机械装备制造基地江滨大道27号
建设性质:新建
总 投 资:150万元
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45mg/L”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B标准后,排入西溪。项目废水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
①喷砂粉尘
项目喷砂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喷砂粉尘排气筒排放速率约0.057kg/h,排放浓度约28.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为3.5kg/h);部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预测厂界处颗粒物浓度低于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浓度限值(1.0mg/m3)要求。因此,项目喷砂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②焊接烟尘
项目焊接工序时产生的少量焊接烟尘,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净化后的尾气排放可以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根据大气影响预测,项目颗粒物废气的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远小于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太大影响。
③喷漆、烘干废气
项目喷漆、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水帘+喷淋洗涤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后排气筒漆雾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35/1783-2018)表1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标准;部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扩散,经预测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标准。项目有机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泡漆、晾干废气
项目泡漆废气收集后汇入“UV 光解+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一同处理,处理后排气筒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35/1783-2018)表1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标准;部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扩散,经预测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标准。项目有机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职工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原料空桶。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机加工产生的金属屑和边角料、喷砂机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焊渣和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焊接烟尘。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漆渣、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废切削液。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固体废物基本上均能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四、具体联系方式
单位:泉州新国铭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总
联系方式:416551331@qq.com
泉州新国铭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公示版.pdf
泉州新国铭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2019.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