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朔州市硕润工贸有限公司实施荒沟填平造地项目
|
朔城区小平易乡林家口村花园沟和大斜沟
|
朔州市硕润工贸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通过建设拦渣坝、防渗工程、排水工程、覆土造地等及公辅工程,填平后可恢复耕地面积29hm2。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场地洒水降尘;细颗粒物料露天堆放加盖苫布;施工弃方及时处理;运土渣车辆控制装载量并加盖蓬布,对出场车辆车轮进行清洗;道路硬化及时清扫,加强运输道路维护,配备洒水车对运输道路洒水,采用专用全封闭厢式运灰车进行运送;对干灰进行调湿。合理规划填充作业区,分片分区规范填充,粉煤灰层层压实,及时覆土、洒水抑尘。粉煤灰填充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填充作业产生的无组织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沉淀用于场区洒水抑尘,不外排。设置排水系统,包括截洪沟、坝顶排水沟、雨水导排管、排水竖井、消力池等,填充区淋沥液经消力池沉淀后,用于场区抑尘洒水,不外排。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边坡和底部防渗,定期对周边地下水监测,确保相应水质控制目标不受影响。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降低车速、减少鸣笛等措施,使填充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施工设计方案作业,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对临时堆土场地及时进行防护;填充作业达到设计高度后,及时覆土造地,落实造地措施。土地质量须达到《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中附录D5黄土高原区(耕地)土地质量控制标准要求。定期对场地上下游土壤进行监测。
5.落实环境监督管理措施。设置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实施工程施工及造地后的持续监管,落实《报告书》中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内容,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在项目厂区周边村庄将有关公众参与的内容及事项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告;分别以网络、报纸、公告三种方式进行了第二次公示;报批前在网络上进行了第三次公示。
|
请在公示日期之内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szshpk@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