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峰钢铁(张家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申请环评注册公示
联峰钢铁(张家港)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完成,计划向张家港市环保局申请环境影响评价注册,根据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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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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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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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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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平方米烧结机及300平方米烧结机烟气净化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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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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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本项目完成后烧结机机头烟气烟囱出口污染物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的相关要求;活性焦输送系统、灰仓等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的相关要求;氨吸收塔不凝气经尾气吸收塔处理后排放速率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液氨装卸过程排放的氨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房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焦粉、除尘灰、NaCl及Na2SO4混盐、18%氨水、废水处理污泥及废催化剂。焦粉、除尘灰回用于永钢集团高炉喷吹作为燃料;NaCl及Na2SO4混盐以及18%氨水集中收集外售;废水处理污泥根据鉴定结果分类处置;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所有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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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2-58906395
环评机构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606285833
环保局联系电话:0512-58693965
传真:0512-58919786
环保局通讯地址: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