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皖能皖垦新能源有限公司皖能新能源宣城九连山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宣城皖能皖垦新能源有限公司皖能新能源宣城九连山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1—7月5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0563-2719447(兼传真)
地 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宣城九连山风电场项目
建设地点:宣州区古泉镇
建设单位:宣城皖能皖垦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35MW,拟安装14台单机容量为2500kW,1台单机容量为1600kW的风电机组,每台风机配置箱式变压器1台;集电线路总长16.6km;场内道路10.9km,其中利用已有道路8km,新建2.9km;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及1台50MVA主变压器。
主要环保护对策措施:
废水:风机、箱变、集电线缆和场内道路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废水、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营运期自建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废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的标准后回用于升压站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废气:施工期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加强洒水、围挡、封闭清运建筑垃圾降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噪声: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风力发电机组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减震措施,降低对外环境影响。
固废:项目应加强固休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及综合利用。日常检修和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蓄电池等属于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临时贮存及转运应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生态:尽量减少地表扰动的范围,及时对项目用地进行绿化,避免水土流失,强加对项目区域鸟类的保护工作。
有关部门意见:省发改委关于项目备案的函;市规划局关于项目选址的函;宣城市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