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尚卿乡四生工艺品加工点年加工70000件铁工艺品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安溪县尚卿乡四生工艺品加工点年加工70000件铁工艺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二次公示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安溪县尚卿乡四生工艺品加工点年加工70000件铁工艺品项目位于泉州市安溪县尚卿乡翰卿村溪州开发区54号,厂房面积250m2,设计年加工铁工艺品70000件,项目总投资20万元,拟聘职工4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250天,日工作时间8h。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溪县尚卿乡四生工艺品加工点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358433210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3613019225
四、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
(1)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对尚卿乡污水处理站及纳污水体的影响;
(2)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运营期,固体废物若处置不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项目水浴除尘和碱液喷淋用水定期清理泥渣后循环使用,生产废水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NH3-N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尚卿乡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龙潭溪。
2、废气:项目过渡期以生物质成型颗粒为燃料,燃烧废气经“水浴除尘+碱液喷淋(添加烧碱)”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远期,改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直接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经滤芯回收处理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烘干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UV光氧催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抛丸机自带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与烘干废气一起通过15m高3#排气筒排放。
3、噪声:(1)合理优化车间布局,空压机安置在车间内。(2)加强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管理。(3)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集中收集后外售其他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且选址基本合理。项目所在区域周边水体、大气及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能够满足环境规划要求。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落实以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污染物排放量不大于本评价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本环评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为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 (不含节假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附件地址:安溪县尚卿乡四生工艺品加工点年加工70000件铁工艺品项目
公示单位:安溪县尚卿乡四生工艺品加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