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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涪陵区没有党政干部因为环保问题被问责的情况。 |
区纪委 |
1.严格执行《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各类环境违纪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和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按照案件管理权限依纪依规实施责任追究。 2.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追责事项,涪陵区监察局依纪依规进行追责。 |
2017年,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责任追究调查情况已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纪委,追责17人。2018年,追责4人。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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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3年以来涪陵区未以区委或政府名义对环保工作有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未落实《环保法》第十一条关于“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的规定。 |
区环保局 |
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的环境保护考核评价机制,增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指标的权重,严格考核,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区委、区政府每年对环保工作有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
2013年,2014年,2015年对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作出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奖励。2018年,印发《重庆市涪陵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涪陵委办发〔2018〕20号),实施5年一次定期对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作出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奖励。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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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涪陵区纳入《重庆市“十三五”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涪陵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作尚处于前期工作阶段。 |
区水务局 |
督促三峡水务排水公司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强与区规划局、区建委等审批部门的沟通,按照特事特办,部门之间不设置前提条件,简化处理,及时办结行政审批手续,完成相应的前期工作。 |
一级A标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出水水质已达一级A标;二期扩建主体工程及设备安装已全面完成并进水投入运行。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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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督察期间媒体曝光的中化涪陵化工生产区和渣场均位于距长江1公里范围内,水环境污染和风险严重,对周边群众影响大。 |
区经济信息委 |
1.加密检查、监测频次,妥善处理各类环保投诉。 2.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市政府议定的涪陵化工环境问题整改处置方案和《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处置任务分解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16]185号)内容和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
7大项14小项整改处置措施已完成78.6%,其中磷石膏渣场峰场边坡已全部复绿。 |
整改中 |
2019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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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下沉督察期间对涪陵榨菜集团(白鹤梁、华富、华民)和洪丽食品、辣妹子集团、天然食品6家榨菜生产企业、丰都县1家榨菜生产企业的外排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5家外排废水直接进入环境的企业均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况,其中总磷超标的5家,超标倍数在9.3倍至54倍;氨氮超标的2家,分别超标0.4倍、1.5倍;COD超标的1家,超标0.13倍,抽查的6家榨菜企业外排废水中氯化物浓度在1.0×103-1.4×104/mg/L之间。 |
区农委、区榨菜办 |
1.督促白鹤梁、华民、华富、辣妹子等4家榨菜厂优化处理工艺,升级改造治理设施,于2018年12月底完成改造后工艺调试,达到环保要求。 2. 督促洪丽食品公司增添必要的深度处理设施,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设备增添试运行,达到环保要求。 3. 督促天然食品公司新建处理设施,于2018年2月完成设备调试、试运行,达到环保要求。 4. 督促6家企业加强现有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强化操作管理监督及考核。 |
我区依托榨菜集团污水深度治理经验并选择天然、洪丽作为小型榨菜废水处理站深度改造试点单位进行试点,完成了6家企业废水深度治理,积累了相应的改造和运行管理经验。出台《涪陵区榨菜环保整改工作方案》、《关于落实收榨菜原料必须收废水整改工作方案》和《关于深入开展榨菜生产废水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榨菜行业生产废水污染防治。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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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全市560多家规模化养殖场有1/3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涉及涪陵区有4家。 |
区畜牧兽医局 |
1.制定实施方案。 2加强整改指导。 3.加强监督检查。 |
已完成夏光能农业园等4家规模化养殖场治理。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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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全市禁养区还有1093家养殖场(户)没得到清退。涉及涪陵区有30家 |
区畜牧兽医局 |
1.制定实施方案。 2加强整改指导。 3.加强监督检查。 |
已完成汤世洪等30家禁养区养殖场(户)清退。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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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没有按照市政府要求于2015年完成三峡库区新、扩建35座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和污水干管的建设管理任务。涪陵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未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处于前期工作阶段。 |
区水务局 |
督促三峡水务排水公司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强与区规划局、区建委等审批部门的沟通,按照特事特办,部门之间不设置前提条件,简化处理,及时办结行政审批手续,完成相应的前期工作。 |
一级A标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出水水质已达一级A标;二期扩建主体工程及设备安装已全面完成并进水投入运行。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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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全市2008年以前建设的46个垃圾填埋场未按国家规定建成投用渗滤液处理设施。涉及涪陵区有3个:涪陵区李渡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涪陵区城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涪陵区清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
区市政园林局 |
2018年底,建成城区生活垃圾处置场渗漏液处理场,并投入使用。李渡、清溪渗漏液处理工程由吸污车运至城区垃圾渗漏液处理站处置。 |
涪陵区城区垃圾填埋场渗漏液项目已进水调试;李渡垃圾场已完成封场;清溪垃圾填埋场已全部清运完成。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8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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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全市在“三江”沿岸有重大风险源70个。涉及涪陵区有6家:重庆弛源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通物流有限公司(原:重庆市白涛化工园区能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分公司)、中化涪陵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市蓬威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 |
白涛化工园区、龙桥工业园区 |
1.督促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编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环境应急演练,提高环境风险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整治各类环境风险隐患,防止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1.弛源、华峰、建峰、涪通、中化、天原、蓬威石化等重大风险源企业已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编制了应急预案,并报区环保局备案。 2.利用“两会一节”“汛期”等环境安全专项行动,加强日常隐患排查力度,以上企业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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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全市26个危险化学品码头中有5个尚未通过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涉及涪陵区1个: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南岸浦码头 |
龙桥工业园区 |
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南岸浦硫酸危化品码头已于2016年9月拆除不再使用,并已上报区港航局。 |
码头已拆除,不再使用。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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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全市18个水上加油站均未通过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涉及涪陵区的有5个: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手扒岩水上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八角亭水上加油站、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黄豆碛水上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销售分公司北岩寺水上加油站、重庆市远东船务有限公司碧筱溪水上加油站 |
区交委 |
督促企业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并报区环保局备案。 |
1.北岩寺水上加油站长期处于歇业中,准备搬迁,不再恢复生产,已向市局书面报告不纳入此次预案备案整改范围。2.另4家水上加油站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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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截至2015年,全市工业企业污染场地387块。涉及涪陵区有2个:重庆三爱海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
区环保局 |
重庆三爱海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尚未全部搬迁,待全部搬迁后,立即督促企业开展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开展修复工作;督促重庆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尽快开展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如需要进行修复,我们将督促企业及时开展修复工作。 |
目前已完成两家企业原址地块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报告。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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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全市16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自然保护区未采取隔离措施。涉及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二水厂水源地、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李渡水厂水源地、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马脚溪水厂水源地。 |
区环保局 |
1.完善城区二水厂水源地隔离设施:充分利用现有的滨江防护大堤进行隔离,将保护区内通往大堤下面马道的入口和保护区范围内马道两边边界全部封闭,设置栅栏上锁,除管理人员外的其它人不得入内,同时在保护区内间隔200米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宣传牌。 2.完善李渡水厂水源地隔离设施:在取水口至下游200米行人易到达的陆域边界设置隔离防护网,并在过往行人较多的地方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宣传牌。 3.完善马脚溪水厂水源地隔离设施:在保护区陆域边界,凡是行人能到达的地方设置隔离防护网,并在过往行人较多的地方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宣传牌。 |
城区二水厂水源地、马脚溪水厂、李渡水厂水源地均已采取隔离措施。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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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重庆市规划建设的1584座乡镇污水处理厂中,仍有342座未建。涉及涪陵区有19个:大木乡污水处理厂、百汇场污水处理工程、焦岩场污水处理工程、金凤村污水处理项目、酒店场污水处理工程、聚宝村污水处理项目、开平村污水处理项目、龙驹场污水处理工程、仁义场污水处理工程、杉树湾污水处理工程、狮子梁村污水处理项目、石合场污水处理工程、双河场村污水处理工程、永红村污水处理项目、永义场污水处理工程、悦来社区污水处理项目、梓里场污水处理站、清风村污水处理工程。 |
区环保局 |
1.督促重庆环投集团加快1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2.及时完成用地协调,加快项目开工建设。 |
涪陵区已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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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重庆市有24个工业园区位于长江、嘉陵江和乌江沿岸污染水体。涉及涪陵区有2个:涪陵工业园区、白涛工业园区。 |
涪陵新城区、白涛化工园区 |
加大执法力度,对现有企业及园区存在的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排污口不规范、自动监控设施不完善、治污设施未按要求建设运行、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未按要求运行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
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目前未发生环境突出事件。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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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全市30个地方自然保护区没有设立专门管理机构。涉及涪陵区有2个:大木山市级自然保护区、江东桫椤县级自然保护区。 |
区编办、区林业局 |
大木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已设置;增设江东桫椤县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
江东桫椤县级自然保护区已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文号:涪编委发〔2007〕21号。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8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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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全市有6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未进入工业园区。涉及涪陵区有2个:重庆市大为能源有限公司、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区经济信息委、区安监局 |
1.依法严格开展环境执法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防止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2.严控新增产能,严格新扩改建项目审批。 |
1.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不属于危化品生产企业,并在实施“退城进园”。 2.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大为能源公司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3. 大为能源公司现位于重庆蒿枝坝都市工业园(渝办发[2006]219号)。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8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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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2011年至2014年,国家向重庆市下达的三峡后续规划575个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中,131个尚未完成。涉及涪陵区有12个:白涛江西片区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坪西坝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涪陵区南沱镇黄泥堡移民点,天坪移民点等16个居民点环境改善生活污染防治工程,涪陵区珍溪镇道班居民点、破石塔居民点等34个居民点建设,涪陵区李渡生态工业园杨雀岭至鹤凤滩码头连接道路工程(雨污水管网),涪陵区龙桥镇酒店场污水处理工程,涪陵区荔枝街道梓里场污水处理工程,涪陵区百胜镇双河场污水处理工程,涪陵区白涛镇麦子坪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涪陵区江北街道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涪陵区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 |
区移民局 |
1.加强督查,及时发出整改方案和督办通知。 2.定期召开项目促进工作会。 3.严格执行项目业主整改进度周报制度。 4.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涪陵区李渡生态工业园杨雀岭至鹤凤滩码头连接道路工程(雨污水管网),预计8月底前全部建成;涪陵区荔枝街道梓里场污水处理工程,预计9月底前完成建设;涪陵区白涛镇麦子坪生活垃圾收运系统预计5月底建成;涪陵区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预计9底前全部建成。 |
涪陵区李渡生态工业园杨雀岭至鹤凤滩码头连接道路工程(雨污水管网),已完工;涪陵区荔枝街道梓里场污水处理工程已完成;涪陵区白涛镇麦子坪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已完工;涪陵区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已完成。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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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全市有27家规模以上化工企业位于沿长江1公里范围内。涉及涪陵区有3个: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斯托赛克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区经济信息委 |
1.依法严格开展环境执法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防止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2.严控新增产能,严格新扩改建项目审批。 |
1.重庆斯托赛克塑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化工企业;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位于长江1公里范围内。 2.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目前我区化工企业未发生突出环境事件。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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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全市68个市级以上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超期未进行跟踪评价。涉及涪陵区1个:重庆涪陵工业园区 |
涪陵新城区、白涛化工园区 |
严格执行园区跟踪评价。 |
李渡工业园区、白涛化工园区跟踪规划环评已取得市环保局批复。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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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全市18个市级以上工业园区规划修编后未重新或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涉及涪陵区1个:重庆涪陵工业园区 |
龙桥工业园区 |
跟踪、加快龙桥园区规划环评审查进度和环评编制单位修改进度,力争2017年8月底完成审查和报批。 |
李渡工业园区、龙桥工业园区跟踪规划环评已取得市环保局批复。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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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全市10个园区组团未开展规划环评。涉及涪陵区1个:重庆涪陵工业园区 |
清溪园区 |
加快园区新增拓展区的控规,编制,5月前完成控规和编制;6月底完成园区规划环评的编制调整;7月底完成规划环评的评审;8月底完成报批。 |
清溪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已取得市环保局批复。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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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全市自然保护区内探矿、采矿权退出工作滞后,目前尚有51宗采矿权项目。涉及涪陵区2个:重庆市涪陵区贵鑫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涪陵区佳玉矿业有限公司卷洞倒角硫铁矿。 |
区国土资源局 |
1.关闭矿山提交自愿关闭申请。 2.关闭矿山、停止供电、停止供应火工用品,并收缴剩余已供应的火工用品。 3.注销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4.矿山企业编制《闭坑地质报告》并办理评审备案及登记,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并由相关部门组织现场验收。 5.退还剩余已缴纳采矿权款和支付补偿资金。 |
2018年8月24日,贵鑫煤矿、佳玉硫铁矿采矿权退出工作经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林业局验收合格。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8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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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库区部分一级支流回水区在春夏、秋冬之交呈富营养化。2016年1至11月,库区回水区富营养化断面比例为33.3%。“十二五”以来,三峡库区涪陵区梨香溪有“水华”现象发生。 |
区环保局 |
1.进一步加强次级河流的污染治理和管理。 2.加强次级河流日常巡查和监测。 |
经巡查,2017年涪陵区次级河流未发现“水华”现象;2018年至今涪陵区次级河流未发现“水华”现象。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20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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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2013年以来,万州、开州、梁平、涪陵、长寿等区(县)存在乡镇水源地水质不达标的情况,其中,涪陵区2016年达标率为84.7%,较前三年达标率有所下降。 |
区环保局 |
1.加强乡镇饮用水源地污染源的整治。 2.加强乡镇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 3.规范设置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标识。 |
1.按月开展乡镇饮用水源地监督检查。 2.完成全区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标识设置。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20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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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 |
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房管局、区公安局 |
1.严格按照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要求,全面落实“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规定,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对做得差的项目实施差别化监管,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2.针对建筑工地施工造成的扬尘污染,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对极少数不服从管理的工地派出专门的管理人员到现场督促落实。加强建筑工地出入口冲洗车辆卫生的力度,对施工车辆带泥上路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冲洗。3. 加强扬尘示范工地培育,2017年创建巩固扬尘示范工地10个。 |
1. 为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每天专人专车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管巡查并加大城区道路冲洗力度,实施人机配合,重点对全区人行道、市政附属设施、桥梁、公园等进行循环冲洗。 2.重点督促江南城区及涪陵新城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93个,绝大部分安装冲洗设施、排水沟、沉砂井;设置标准围挡178段,主次干道建筑工地共张贴公益宣传图画3605幅,16006平方米;共有场平土石方及基础阶段施工18个,洒水车14台,雾炮16台,建筑施工扬尘基本可控。 3.区房管局印发《重庆市涪陵区房地产业管理局关于加强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管理助推国家卫生区创建的通知》(涪房管发〔2017〕32号)文件,强化过程监管,督促落实防尘降尘措施,督促落实安装封闭围挡,把扬尘污染降到最低。增强现场巡查频次,及时纠正不规范施工行为。4. 加强扬尘示范工地培育,2017年创建巩固扬尘示范工地10个;2018年将完成创建巩固扬尘示范工地10个。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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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城区扬尘污染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 |
区市政园林局、区综合执法局 |
1.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印发扬尘防治目标任务分表,以街道牵头,落实社区书记和执法支(大)队长为责任人。 2.设置流动检查岗。在城区主要出入口设立5个检查点,严查渣土车辆带泥上路、冒装撒漏等道路污染行为。 3. 以样板带路,加强扬尘示范工地培育。创建巩固建设扬尘控制示范道路10条。 |
1、区综合执法局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辖区现已规划落实聚贤大道、太白大道、滨江大道、顺江大道、太极大道、兴华西路、迎宾大道、通洗路、人民东路、人民西路为10条扬尘控制示范道路。设置检查站点5个。 2.加大城区道路冲洗力度,控制扬尘污染,每天人机配合对全区人行道、市政附属设施、桥梁、公园等进行循环冲洗。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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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城区垃圾焚烧、露天烧烤时有发生。 |
区综合执法局 |
1.设置城市管理网格基本单元218个,对焚烧垃圾、烟熏食品等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快速处置。 2.按辖区组建夜市管理小组5个,督查工作组1个,重点整治露天烧烤,坚持局领导每晚带队督查制度,实施长效规范管理。 |
共计检查394起,规范制止143起(将碳烧烤改为“气、电烧烤”43起、取缔露天烧烤40起、处置露天焚烧60起)。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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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据重庆分析,农田地表径流对全市COD排放贡献率为18.8%,对NH3-N排放贡献率为28.2%。2015年重庆市化肥施用量为97.7万吨(折纯),农用化肥平均施用量为26.6公斤/亩,高于国际公认标准安全上限15公斤/亩,也高于21.9公斤/亩的全国平均水平;化肥利用率仅为3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2个百分点,其中水稻、和玉米N、P、K肥利用率,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6、6和4、8、10个百分点.2015年全市使用农膜45162吨,亩均使用农膜1.24公斤。 |
区农委 |
1.强化化肥合理使用。一是调优结构减量。在作物种植结构上,重点是玉米作物“两改”:调减土地贫瘠区域玉米种植,改种耐旱耐瘠薄的杂粮杂豆或青贮玉米。在化肥使用结构上,重点是“两优化”:优化氮磷钾配比,促进大量元素与中微量元素的配合。优化肥料结构,加快推广缓释肥、水溶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二是精准施肥减量。重点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提高配方肥到位率。另一方面,推广机械深施等技术。三是有机肥替代减量。合理利用有机养分资源,用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一是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引进推广具有粉碎秸秆功能的机收机械)、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等技术。二是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三是因地制宜种植绿肥。推广种植绿肥,培肥地力。四是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减量。引导和支持开展耕地质量建设,有效防止流转土地的掠夺经营。 2. 强化农膜回收宣传教育。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二是积极推广农膜新产品。三是加强监管,要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废旧农膜焚烧、填埋和随意乱丢的行为加强监管。 |
1. 制定了《2017年涪陵区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工作方案》,细化了目标任务和技术措施,明确了各方面的责任。各乡镇、街道制定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开展化肥减量技术、秸秆还田技术培训会共12期次;在焦石镇、白涛街道开展调减玉米改种大豆试点,示范面积3500亩;与涪陵化工、天脊集团开展农企合作,推进配方肥落地;开展水稻、玉米肥料利用率试验,监测涪陵区主要作物肥料利用率;召开了涪陵区秸秆粉碎还田技术现场会。全区果园大力推广有机无机复混肥代替纯化肥、增施有机肥,目前4万亩柑橘春季、夏季施肥均使用有机无机复混肥和商品有机肥。果园使用矿物、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农防治病虫害总面积8万亩次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2.3%。 2.制定了废旧农膜回收工作方案;相关乡镇成立了废旧农膜回收领导小组;设立了废旧农膜回收网点51个,目前使用回收率已达64%。 |
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
2017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