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张山矿区地质详查、北山供能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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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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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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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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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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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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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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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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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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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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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青田县瓯南街道张山矿区饰面用辉绿岩地质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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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瓯南街道张山村,勘查区地理坐标:东经 120°11′45″~
120°13′00″,北纬 28°08′00″~28°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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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润丰矿产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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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勘探总面积4.72km2,总投资192.40万元,收集普查阶段相关地质资料,开展 1:2000地质修测,槽探130m3;钻探钻孔一共 6 个,钻探深度为 116.8 m;试采 2 个点,CK1 试采点采矿石方量为 500m3,BT02 试采号采矿石方
量为 10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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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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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结束后经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2、大气污染防治:钻探、槽探和试采扬尘采用湿式作业、喷雾洒水等措施,对开挖土石方集中堆放,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燃油废气使用清洁燃料。3、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加强管理制度。4、固废污染防治:槽探土石方、钻探土石方回填于钻槽、并恢复植被;试采土石方、表土剥离废弃物暂时堆放在堆放场、回用于后期土地平整;生活垃圾与当地居民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放置,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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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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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北山综合供能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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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北山镇湖东村第二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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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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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627m2,总建筑面积195.18m2,总投资1000万元,在北山大桥以东200m处地块新建一座三级标准综合供能服务站。(含柴油罐1个,汽油罐2个,单油品双枪柴油机1台,双油品四枪汽油机1台,充电桩1套,以及相应配套的加油罩棚、站房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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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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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民清运作农肥;施工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回于站区地面冲洗、绿
化及洒水抑尘。2、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用喷水雾化法降尘,装卸作业避免在大风天气作业;运输道路定期清扫、保持路面清洁;采用封闭车辆运输,施工车辆勤清洗;工地用彩钢板设置施工隔离带,在施工场地设滞尘防护网。营运期储罐大呼吸废气由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加油机作业废气由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处理。3、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加油机等各类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在场界周边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对进出汽车严格管理,设置减速、禁止鸣笛标识。4、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油泥、清罐产生的含油污水、油泥、废抹布由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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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8-6095080
通讯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15号(青田审批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