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邹文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危废处理措施改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烟台地区有鑫广绿环(开发区)和环球环保(莱山区)两家综合性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从整个烟台地区来说,危废处置能力不足。2018年山东省环保督察第二批“回头看”整改意见第二十八条也明确地提出烟台市“危废处置能力不足”这个问题,要求烟台市针对此问题进行整改。同时价格贵、服务差等情况也确实不同程度地存在。
一、关于建议中提出“希望政府引入、培植几家合规的企业”的问题。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中“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建设项目由设区的市环保局审批”要求,其审批的权限为设区的市环保局,区一级没有该审批权限。同时《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经营监管的通知》(鲁环函〔2013〕162号),严格新增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准入,新设置危险废物项目必须布局在各市、县(市、区)划定的工业园区内。《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10)的通知》(鲁政字〔2018〕166号),“危险废物年产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以及园区内所有企业危险废物年产量之和大于1万吨的化工园区,应该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化工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根据以上两文件要求,新设置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进园区是该类企业的准入条件,目前我区园区有清洋工业园、福新岗嵛工业园、高新区福山园、福东工业园,但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均不符合四个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不符合四个园区的产业发展定位。目前为有效解决我区危废处置问题,根据各级关于鼓励水泥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政策,我区上报冀东水泥(烟台)有限公司水泥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已列入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十三五”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环评、安评和立项,我们将继续跟踪推进该项目,督促企业加快该项目的建设,力争2020年底完工投入使用。
二、关于建议中提出的“能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广大企业降低成本,及时合规处理废物等提供条件”的问题。
由于目前烟台市区两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不在我区,不方便对企业直接实施监管。我们将企业提出这方面的建议及时上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建议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督管理,以期做到价格合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待冀东水泥(烟台)有限公司水泥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完工投入运行后,我们将加大这方面的监督管理,更好服务我区产废企业。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