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栏目-企业信息自行公开】林甸县绿泉污水处理厂环境信息公开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林甸县绿泉污水处理厂
组织机构代码: 68486885-X
企业规模:小型
法定代表人:贾永全
生产地址:林甸镇西南800米处
联 系 人:张凯飞
联系方式:15846039555
规模简介:林甸绿泉污水处理厂于于2010年5月开工建设,2011年12月试运行。工程实际总投资6270万元。目前在岗人数20人。设计污水处理能力2万立方米/日,实际平均污水处理量1.7万立方米/日,经处理,出水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直接排入南三排干。
二、排污信息
林甸绿泉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位于厂区办公楼后(排污口编号为WS2306230025),经处理,1.7万立方米污水达到一级B标准后,直接排入南三排。出水水质COD≤60mg/L;BOD≤20mg/L ;SS≤20mg/L;NH3-N≤5(8)mg/L;TP≤1mg/L。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废水处理设施:林甸绿泉污水处理厂主体工艺由预处理间、调节池、提升泵房、CAST池、紫外消毒间、二提泵房等组成。辅助工艺包括污泥处理系统、变配电所等组成。设备完好,全年无故障性停产。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本工程于2005年12月通过黑龙江省环保局环评批复。编号:黑环建审[2005]117号。于2011年9月投入试生产,2013年12月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号:黑环验[2013]273号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提高应急能力,及时、有效、妥善处理南区污水处理厂事故及其突发事件,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需求,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和事件的影响。根据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生产工艺要求》(D/B1/7.5-16)等相关要求编制了《林甸县绿泉污水处理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内容涵盖了水质波动、水量波动、暴雨、停电、紧急事故的处理处置,及时有效的解决了生产运行中遇见的可能影响环保问题的突发状况,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责任编辑:sh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