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峰华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铸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新余市峰华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铸件生产线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新余市峰华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铸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10日-2019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0-2189198(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790-7121015(行政审批股)
传 真:0790-7121011
通讯地址: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安监大楼1002号, 邮编:3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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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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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0吨铸件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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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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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天工南大道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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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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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峰华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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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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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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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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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天工南大道西侧,总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114.898582°、东经27.787910°,建设规模:年产10000吨铸件;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总投资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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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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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营运期熔化及浇铸烟(粉)尘、混砂及砂处理粉尘、抛丸粉尘、打磨粉尘分别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外排,蘸漆有机废气在密闭空间采用经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外排,应确保烟(粉)尘及有机废气排放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030802-2—2017)表1,表3限值。
2、废水: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并满足新余永清水务有限公司(新余城西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排入新余城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等措施并进行隔声处理,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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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址:http://xxgk.yushui.gov.cn/tszt/zthb/0403/2019/07/10/179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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