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财神庙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财神庙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原是开采多年的老矿山,该矿山经过多年的开采,矿山已经形成了完备的开采及运输系统,并且有完善的生产辅助设施、矿山工业场地。矿山工业场地分布在矿区内现状开段沟内,沿开断沟走向方向布设。现新设矿权,现阶段矿山确定的设计可采资源储量为 3189.52万立方米(约8643.61万吨),年产300万立方米建筑用白云岩碎石矿。
矿山工业场地为生产、生活服务的设施包括:矿山办公室、矿山材料库、空压机房、矿山机修车间、罐区、加油站、变电所等生产辅助设施及生活设施。已建成的生产辅助设施、水电供应及矿山工作场所满足矿区工程开发和生产使用,无需重复建设。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
1、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现有资料进行研究,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2、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
3、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征询公众意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冉科长(0719-7231134)
六、审批机关及联系方式
审批机关: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19-8116852
七、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027-87306808)
八、公示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