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项目概要】园区规划环评由原生态环境厅已苏环审〔2014〕52号文予以批复,批复面积为24.6平方公里,主要产业类型为石化、新材料。
【结论要点】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总体开发强度较低。入区项目以石油化工、医药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农药制造(原有)为主,与产业定位相符。园区设有污水处理厂、热电厂、危废处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体系较为完善。园区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完善。除个别因子外,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能够达到相应功能要求。综上,园区规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征求意见公众范围】以园区边界外扩,共18km×13.5km的矩形范围的团体和个人。
【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范围、事项】公众对园区开发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的认知及相关改进建议,对园区建设所持态度等内容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环评委托单位名称: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石化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15-83552238
E-mail:269304184@qq.com?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13
E-mail:474123288@qq.com?
【公众意见提供时限】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