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金属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锦龙金属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锦龙金属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安溪县锦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锦龙金属制品加工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横山村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56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9367.1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年加工金属制品3万件,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溪县锦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横山村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0595-23465532
联系人:许先生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锦龙金属制品加工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锦龙金属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信息公示单位:安溪县锦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