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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1)废气:主要为施工开挖、机械及运输车辆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单位通过将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设专门库房,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施工现场采取洒水、覆盖、铺装、绿化等措施减少施工期扬尘。
(2)噪声:主要噪声源有运输车辆、挖掘机、推土机、搅拌机、振捣棒、空压机等。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将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噪声敏感目标的位置,控制同时作业的高噪声设备的数量,采取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经沉淀后,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
(4)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方、结构施工阶段的废渣土、废建筑材料、装修阶段的废料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及时组织人力和物力,将工地建筑垃圾及渣土等处置干净;生活垃圾设置集中收运设备,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1)大气:本项目产生的氯化氢通过“一级冷凝+一级鼓泡+一级喷淋”处理后(处理效率99%)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相应标准值后通过15m高(P2、P3、P5))排气筒排放;硝基氯苯类通过 “三级冷凝+一级鼓泡+一级喷淋”或“三级冷凝+三级喷淋”处理后(处理效率95%)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中相应标准值后通过高16.5排气筒排放(P1);酚类通过“一级冷凝+一级鼓泡+一级喷淋”处理后(处理效率90%)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中相应标准值15m高(P2、P3、P5))排气筒排放;
(2)废水:拟建项目废水产生量为691083.80m3/a(2003.14m3/d),污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8800吨/天处理能力,有机废水主要采用生化-物化结合的工艺)处理达沫河口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沫河口污水处理厂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三浦大沟和沫冲引河排入淮河;
(3)噪声:本项目通过设置隔音室、增加消音器、购买低噪音优质机泵等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对各向厂界的噪声贡献值最大为39.05dB,能够满足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酸油分离焦油产生量为849.591t/a,废树脂产生量为10.85t/a,均属于危险废物,均依托厂区内焚烧炉焚烧。项目还产生生活垃圾82.5t/a,由公司统一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