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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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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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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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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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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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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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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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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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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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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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潘床口水电站工程 |
龙泉市住龙镇龙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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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潘床口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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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该电站于1997年7月开工建设,1999年5月建成投产发电,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500千瓦(3×500千瓦),是一座以发电为主的小(2)型水电工程,额定水头199米,坝址以上集水面积14.97方公里,库容约1千立方米、无调节能力,多年平均发电量370.4千瓦·时。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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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按规定做好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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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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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将水电站管理范围内的水生态和水环境保护作业纳入其生产和管护安排,水电站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综合利用。
(二)噪声污染防治: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局部吸声和加强绿化等措施,有效防治噪声污染,项目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三)固体废物:拦污栅拦下的垃圾应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集中送至住龙镇建平村垃圾收集点统一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临时贮存场所应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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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固体废物:施工生活垃圾经分类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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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固体废物:废料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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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7262301(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
电子邮箱:lqhbjxkk@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www.longquan.gov.cn/xxgk/bm/735255207/03/hjjd_1/201907/t20190713_3830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