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湛江航标处麻斜码头加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现对《湛江航标处麻斜码头加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为期10日。
项目名称:湛江航标处麻斜码头加固工程
建设单位: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湛江航标处
建设地点:湛江市坡头区麻斜炮台村西侧
评价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及规模:采用透水构筑物方式拓宽加固维修原长188m引桥,宽度由原4.0m拓宽至6.0m。本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用海方式包括“构筑物”用海中的“透水构筑物”用海及“围海”用海中的“港池、蓄水”用海,用海面积为0.5035 公顷,施工时间计划12 个月,总投资:1300 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选择海况好、低潮时施工,合理地控制施工中造成的悬浮泥沙的浓度;施工人员生活污依托后方基地外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严禁直接排海。施工废水如施工设备、砂石料冲洗水等,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船舶含油污水交由有资质公司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场地,及时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不得将垃圾随意丢置;根据自然资源损失补偿和受损区域恢复原则,项目必须采取一定的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以削减生态影响程度,改善区域生态系统功能。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0759-3381652
传真:0759-3381653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附件:湛江航标处麻斜码头加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