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的要求,2019年06月28日由莆田威高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组织召开《莆田威高血液透析中心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审查会。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莆田威高血液透析中心项目选址于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八二一中街251号,租用贵宝斋商业楼,总建筑面积1800m2。本公司为一所专业为肾功能衰退病人提供血液透析医疗服务的机构,设计40台血液透析机,40张治疗床位,实际22台血液透析机,22张治疗床位,每天接诊患者人数约26人,但不设住院,床位仅用于治疗使用。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员工20人,年工作312天,每天工作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8月由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莆田威高血液透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2017年12月环评报告表通过了荔城区环保局审批。2018年开工建设,2019年投入运营。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莆田威高血液透析中心项目涉及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和配套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通过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内容对比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生产工艺、建设规模、均没有发生变化。经判定,项目总体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基本内容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污水处理站废气原环评批复无组织排放,现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UV光催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改为有组织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化。废水消毒方式由次氯酸钠作消毒剂改为二氧化氯消毒。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一般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排入莆田市闽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室处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排入莆田市闽中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污水站臭气经UV光催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医疗设备运行时的噪声、车辆交通噪声及社会生活噪声,通过隔声进行噪声衰减;交通噪声,通过管理引导进行噪声衰减。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设置了垃圾桶收集;医疗废物委托福建康盛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处置,输液瓶委托福建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处置,医疗废物做到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报告(KYJCJB20190415D),22019年4月15日实际透析病人28人,医生3人,护士13人,污水实际处理量为10.1t;2019年4月16日实际透析病人27人,医生3人,护士13人,污水实际处理量为9.8t,符合验收监测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环保设施验收效果如下: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外排废水中pH范围为7.09-7.85、COD最大日平均浓度为43mg/L,BOD5最大日平均浓度为13.7mg/L,SS最大日平均浓度为32mg/L、氨氮最大日平均浓度为32.8mg/L,总余氯最大日平均浓度为0.78mg/L、粪大肠菌群最大日平均浓度为940个/L,动植物油最大日平均浓度为0.45mg/L,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符合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的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061mg/m3、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5mg/m3,臭气浓度未检出,氯气最大排放浓度为0.08mg/m3,甲烷最大排放浓度为1.96×10-4mg/m3,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符合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中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最高值61dB(A),夜间最高值47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其中临八二一中街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4.固废
医疗废物由福建康盛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清运及处置,输液瓶委托福建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基本上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并落实了各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各污染物排放符合环评批复的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原则同意莆田威高血液透析中心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威高.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