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明溪县珩城水业有限公司明溪县明源水厂及渔塘溪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进行《福建省明溪县珩城水业有限公司明溪县明源水厂及渔塘溪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福建省明溪县珩城水业有限公司投资9610.04万元在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建设明溪县明源水厂及渔塘溪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本项目占地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总占地面积为8.32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46hm2,主要为新建水厂占地;临时占地6.86hm2,主要包括隧洞工程、管道工程、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等用地。本项目建成后明源水厂供水规模为3.0万t/d,剩余的水量经生态补水管道经城西上游水系补充到渔塘溪。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Jtxy0zdFReUvJAoV2IaJg
提取码:ax43
三、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8DPqEPnD_xRRJ8v8ceRdA
提取码:2wvg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反映与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单位名称:福建省明溪县珩城水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三明市明溪县
联系电话:18020853958(梁总)
邮箱:mxshaobin@163.com
福建省明溪县珩城水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