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昆山圆康物流系统制品有限公司纸制品、木制品、塑料中空板、吸塑盘、 金属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昆山环保局拟对昆山圆康物流系统制品有限公司纸制品、木制品、塑料中空板、吸塑盘、 金属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07-12至2019-07-18(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楼五层D区90号环保窗口(215300)
联系电话:0512-57379128 / 0512-57379110
传 真:0512-573791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昆山圆康物流系统制品有限公司纸制品、木制品、塑料中空板、吸塑盘、 金属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
建设单位 | 昆山圆康物流系统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玉山镇长阳路78号4号房 |
环评机构 | 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证书编号:B2232)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厂房1800平方米,购置电脑裁切锯1台,印刷开槽机(LXW)1台,平压压痕切线机1台,粘箱机1台,薄刀分纸机1台,打钉机1台,裁板机1台,数控折弯机1台,推台锯1台,吸塑机2台,雕刻机1台,大型吸尘设备1台,空压机1台,气保焊机5台,超音波塑料焊接机1台,切管机1台,数控铣床1台,焊接机器人1台,钢板剪板机1台,小型机械冲床1台,共计25台设备。项目投产后年生产加工纸制品(纸箱、刀卡)200万个、木制品(木箱、栈板)30万个、塑料中空板(衬板、衬圈)5万个、吸塑盘10万个、金属制品(周转铁箱、料架)3万个。项目不涉及原材料生产且木制品原材料综合利用率为97%以上。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你公司在昆山市玉山镇长阳路78号4号房,投资300万元,扩建后年产纸制品(纸箱、刀卡)200万个、木制品(木箱、栈板)30万个、塑料中空板(衬板、衬圈)5万个、吸塑盘10万个、金属制品(周转铁箱、料架)3万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同意你单位按申报内容建设,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延伸污染作业,不得有生产废水外排。 二、生活废水必须与市政污水管网接管。 三、机加工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VOCs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标准;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 四、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 五、固体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置或利用,不得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六、必须按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的要求落实。 七、建设单位应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承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