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设备生产加工项目环评公式
人防工程设备生产加工项目环评公示
三明泰丰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位于三明市梅列区高源工业园区,从事人防工程设备生产加工项目,项目租用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及工业用地,租用占地面积约6118m2。项目总投资约1100万元,预计年产人防设备500套。
1.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40t/a,经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标准限值要求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
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不大,污水性质为一般的生活污水,故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造成影响,且对区域内水体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刷漆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有机废气。项目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其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可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的标准。
同时应加强各生产车间内的通风排气设施,督促员工佩戴口罩,经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气对车间内员工和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经距离衰减和墙体隔声后,最大贡献值可达63.9dB(A)。因此该项目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的3类标准[昼间65dB(A)]。但为将影响降至最低,建议项目生产车间内应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切实落实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
项目金属粉尘、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统一由原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队外运进行妥善处理。因此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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