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年配套加工机械设备零部件及仓储工程、养殖工程结构件2.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9日。
1、项目名称:年配套加工机械设备零部件及仓储工程、养殖工程结构件2.5万吨项目
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华声路与吉安路交叉口,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园
建设单位: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对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现有厂房进行改建,主体工程主要为热镀锌生产线,具有年配套加工机械设备零部件及仓储工程、养殖工程结构件2.5万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主要为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扬州牧羊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扬州牧羊仓储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配套加工。不对外承接加工业务。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污水主要来自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清洗废水、碱喷淋塔喷淋废水、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80%回用于清洗段,20%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达到接管要求后一起排入市政排水管网,进入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废气:本项目工业废气主要为酸洗废气、退镀废气、热浸锌废气、氨水挥发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锅炉废气。对酸洗废气、退镀废气采用酸雾喷淋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热浸锌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弱酸(HCl)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2#)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锅炉废气中污染物含量低,废气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3#、4#、5#)直接达标排放;氨水挥发废气产生量较小,无组织达标排放。
③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冷却塔等噪声,本项目从设备选型、噪声衰减、噪声源的合理布置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采取如建筑物隔声、加装隔音罩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废酸、酸洗槽渣、锌灰、钝化废渣、含铁沉淀物、废包装桶/瓶、布袋除尘收尘、污泥、漆渣、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委托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锌渣待鉴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在确定前按照危废管理;废铁丝外卖处置;生活垃圾、废劳保用品由环卫清运统一处置。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24日在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87892501 0514-8789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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