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邗环审【2019】63号
关于扬州兴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华扬西路改造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017-321003-78-01-515761
扬州兴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扬州兴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华扬西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江苏美景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评估报告等材料均已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审查和实地查勘,并进行了网络公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12000万元,在扬州市邗江区汉河街道实施华扬西路改造工程。项目起点为现状赵家沟桥东桥头,向东延伸,终点至现状润扬南路,全长约1784m, 道路等级为城市道路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涵、雨污水管网改造、强弱电、照明、景观绿化、路灯、交通安全设施等。根据《报告表》结论,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和技术评估意见。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对策措施,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扰民。
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须重视落实以下工作:
1、加强对施工机械、人员的管理,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做好施工废水、扬尘等各项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固废等污染物不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2、施工期生活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未列指标执行新颁布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3、合理规划施工布设,施工营地禁止设置在人群集中区等敏感点附近,临时设置的主要运输线路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
4、采取有效措施对沥青烟、粉尘等进行治理,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
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作为回填土使用;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厂处理。
6、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补偿措施,减少建设过程中的生态破坏,按要求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并依法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五、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