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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1、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根据《怀化城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要求做到“六个100%”(即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则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减轻。
2、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产生量小,通过加强管理,避免雨季施工时,临时堆土、土方开挖、桩基础等工程区域及时做好排水等措施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由于不设施工营地,故无生活污水产生。
3、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设施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午休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等措施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少量的弃土方,弃土方用于本项目绿化造景不外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工人统一收集处理。
5、生态环境:本工程的施工,会对河流的生态环境造成暂时影响,但随着施工的结束会逐渐消失。
二、营运期
1、废气:主要为船舶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船舶尾气,要求从源头控制,通过购买环保达标的船舶,则船舶废气经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主要为码头游客中心和船舶运行时工作人员和游客产生的生活废水。船舶上产生废水经船舶内置的污水贮存箱收集后每日统一清运至油榨湾码头的拟建化粪池。游客中心生活废水和船舶收集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排至西面滨江北路的城镇污水管网。
3、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及过往旅客产生的生活垃圾、船舶更换的废旧救生设备及船舶座椅等船舶垃圾。船舶垃圾、船舶上收集的生活垃圾及员工生活垃圾一起送至油榨湾码头,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要求建设单位在江边设置环保警示牌,禁止乱丢垃圾,禁止向舞水河倾倒、排放船舶垃圾;爱护环境卫生,项目固废严禁直接排入水体。
4、噪声:主要来源于发动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岸上建筑设施不产生噪声污染。发动机噪声在 30 米外达到排放标准,而游船距江岸约45-50米,故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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