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利用原有厂房,仅新增综合办公楼、新增炉窑、振动、破碎设备,以及原有平面功能布局调整,因此,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较少,主要为少量施工粉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 施工期主要产生的废弃物、设备安装人员的生活垃圾均可厂区原有处理方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量小,对外环境无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由园区管网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株洲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处理后外排; 2、大气环境:本项目烧结烘干所用的燃料为天然气,本次新增的炉窑废气利用原有的40m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堆存分类存放,易产生粉尘原料采用密封或加盖等方式进行储存,物料搬运落地的的粉尘进行及时清扫,同时洒水降尘,混料产品中加入3-5%水进行混合搅拌,混料机上方设集尘罩+布袋集尘器收集处理;加强局部通风。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并加强隔声措施,同时安装减震垫隔声减振、加强厂界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耐火材料在厂区内进行收集,自行综合利用,破碎机破碎后重新利用至生产。 三、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结论 项目采用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工艺成熟、可靠,防治措施可行,可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可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四、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可行,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项目建设可行性结论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