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对薛城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薛城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
选址: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海象以南至潘龙河南分支河以北
建设内容:拟用地面积13300m2,约20亩。计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二套,设计总污水处理能力12000m3/d。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能力6000m3/d,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能力6000m3/d。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薛城区邹坞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990632020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邮箱:13562467808@163.com;
(2)纸版公众意见表,提交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主任。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7月16日—2019年7月29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薛城区邹坞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