焙之味食品(福建)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糕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
2019年7月16日,焙之味食品(福建)有限公司根据《年产4500吨糕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年产4500吨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焙之味食品(福建)有限公司位于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新源路8号。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分三期建设,目前为一期建设,现有生产规模为年产糕点1500吨。
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及生活办公设施组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焙之味食品(福建)有限公司位于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新源路8号,2018年6月8日委托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焙之味食品(福建)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8月14日通过晋江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编号:2018年0145号)。项目于2018年9月开始施工,2018年10月竣工,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等安装完成,2018年10月10日起进行调试,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及受处罚记录等。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对于尚未到实施期限的现有企业,在实施期限之前可以不办理排污许可证。食品制造行业(其他食品制造149)排污许可证实施时限为2019年,故焙之味公司可暂不办理排污许可证。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1.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规模为年产糕点1500吨,验收范围包括一期建设内容配套生产设施和环保工程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批复,项目的变动如下:
(1)由于市场原因,项目分期建设,本次为第一期建设,故原辅材料、设备投入均为一期投入量;
(2)实际生产中车间烘烤油烟、燃料废气一起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综上所述,项目分期建设,且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合理调整,调整后没有新增污染物,且配套净化设施进一步降低了污染物排放浓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过环评批复要求,项目的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活废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隔油后)经地埋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通过“水解厌氧+CASS”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①食堂油烟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经1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6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烘烤油烟废气、燃料废气:烘烤油烟废气、燃料废气合并收集后通过1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噪声源来自生产过程中的设备噪声,主要噪声设备有空压机、和面机等。本项目通过安装减振垫、门窗隔声等措施,防止设备因异常运行引起噪声超标。
(四)固废
项目残次品、包装废弃物收集存放于与厂区西侧,堆放点面积约30m2,残次品由施天增个人回收,包装废弃物由废品回收站回收;污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车间内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等应急物资。
②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未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活废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隔油后)经地埋式预处理设施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表9-2数据可计算得,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COD去除率为80.3%,BOD5去除率为79.8%,氨氮去除率为32.2%,SS去除率为81.8%,动植物油去除率为79.2%。
2、废气治理设施
食堂油烟废气经1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6m高的排气筒排放,该治理设施油烟去除率为81.8%,符合油烟废气治理工程设计要求。
车间烘烤油烟及燃料废气通过1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排放,该治理设施油烟去除率约为74%,颗粒物去除率为53.8%,氮氧化物去除率为8.3%,符合该废气治理工程设计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厂内生产设备经减振、隔声处理后厂界昼间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残次品由施天增个人回收;包装废弃物外售废品回收站;污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及有效利用率达100%。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晋江市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
(1)食堂油烟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外排食堂油烟废气中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2)车间生产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外排烘烤废气中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燃料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SO2、NOx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排放限值,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3)无组织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监控点的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3、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厂内生产设备经减振、隔声处理后厂界昼间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综合利用。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晋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焙之味食品(福建)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糕点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确认意见》(晋总量指标确认[2018]035号),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40t/a,氨氮≤0.005t/a,二氧化硫≤0.307t/a,氮氧化物≤1.227t/a。
核算出废水接管总量COD为0.33t/a,氨氮为0.003t/a。
核算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145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231t/a,折算成满负荷情况下为二氧化硫0.191t/a,氮氧化物0.304t/a,符合晋总量指标确认[2018]035号总量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食堂油烟废气经1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6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烘烤油烟、燃料废气经1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噪声经车间墙体隔声、减震垫减震处理后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污染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和综合利用,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六、验收结论
焙之味食品(福建)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糕点项目分为三期建设,目前为一期建设,现有生产规模为年产糕点1500吨。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噪声经处理后亦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与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一般固废堆放点应及时清理,避免废料外泄。
八、验收人员的信息
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
公示版 焙之味食品环保竣工验收报告.pdf
建设单位:焙之味(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国文
联系电话:18662470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