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拟对(略)-(略)年度社会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现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比选项目名称、内容和选取原则
(一)项目名称:(略)
(二)代理服务范围及内容:(略)
1、提供采购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
2、根据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组织需求论证和编制采购文件;
3、公告或邀请有关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
4、组织开展投标人报名、项目论证、开标、评标、发布公告等相关工作、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针对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5、承担供应商的质疑处理工作;
6、协助草拟合同、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
7、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8、采购文件管理及其资料归档制作装订工作;
9、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选取原则:(略)
二、比选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存续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为在四川省财政厅登记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本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政府采购专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比选文件自(略)年2月(略)日至2月(略)日,上午9:(略)
2、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2月(略)日(略):(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评审时间和地点
(略)年2月(略)日上午(略):(略)
六、比选评审结果将在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
七、参与比选单位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本次比选不收取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所有文件连同目录进行总体密封,形成一套文件后递交。
(四)代理服务比选申请书应准备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进行总体密封,包装形成一套文件,文件须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正本每页需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代理服务比选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1、代理服务比选申请书未密封;
2、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参加比选单位提供的资料未真实反映情况的。
八、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一)比 选 人:(略)
(二)联系地址:(略)
(三)联 系 人:(略)
(四)联系电话:(略)
成都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