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黄浦区豫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如为三类医疗器械,请提供许可证,如为一类、二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相应备案证明);(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4)本项目可采购进口设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豫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2、项目编号:SHXM-02-20190528-355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PZFCG19-10140)
3、预算编号:02-19-00554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壹套,预算50万元,质保期≥2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类型:货物类
5、交付地址:买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
7、采购预算金额:500000.00(国库资金:5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中小企业等各政府采购政策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6-13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6-18 23:59: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6-13 17:00:00至2019-06-18 23:59: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
3、获取谈判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其中投标签收回执仅作为平台操作流程步骤,采购中心对投标文件上传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54679568*16206*5。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9-06-28 15: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9-06-28 15:30: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4室
2、谈判地点:四川中路49号604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响应方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2)可上网解密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建议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上传投标文件。2、电子签收记录不作为投标文件数据完整的依据。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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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上海市黄浦区豫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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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中华路1525号总务科 |
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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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0010 |
邮编:2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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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永霞 |
联系人:曹喆彦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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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23210522 |
电话:63235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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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23210522 |
传真:635297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