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黄庄乡甲庄村香菇大棚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嵩县黄庄乡甲庄村香菇大棚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条件
嵩县黄庄乡甲庄村香菇大棚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嵩县黄庄乡人民政府,现委托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嵩县黄庄乡甲庄村香菇大棚建设工程
2.2项目编号:GTZBLY-0054
2.3项目概况:嵩县黄庄乡甲庄村香菇大棚建设工程,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嵩县,香菇大棚为钢结构工程。
2.4预算资金:492819.4元
2.5资金来源:整合资金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7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8工 期:2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采购中小微(监狱、残福)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2018年6月01日以来任意六个月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3.5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06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项目业绩一份(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及交(竣)工验收报告);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8本次采购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性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五、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6月11日到6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 00 分至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洛龙区英才路银和公寓东单元1202室报名,合格者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4.2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类似项目业绩
(3)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6月以来任意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6)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外,其余资料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按以上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建造师继续教育证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代表最终审核,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竞谈将被拒绝。
五、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及谈判有关信息
5.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年6月18日下午14:00整 ;递交响应性文件的地点及谈判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英才路银和公寓东单元120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嵩县黄庄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嵩县247省道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37975588
采购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英才路银和公寓东单元1202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2227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