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小河村环境整治河道治理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小河村环境整治河道治理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郧采计备[2019]XM0901号计划函要求,湖北汉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小河村环境整治河道治理工程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9]XM09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小河村环境整治河道治理工程监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即最高限价)158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安阳镇小河村环境整治河道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备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社保证明资料,在监项目不超过2个项目。
4、近五年内总监在单位至少承担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该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址,以备查询确认)、合同协议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
6、参加此项目谈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供应商应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前)到湖北汉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东山路8号51栋3单元102室)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提交报名资料。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提供资料: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日15:00时(14:30开始受理)前,递交至十堰市郧阳区金色港湾一栋二单元301室。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地点:十堰市郧阳区金色港湾一栋二单元301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0719-769006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汉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907282696
湖北汉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