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办案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中级法院办案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JLDNZB-2019-009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 中级法院办案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已由 通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由采购编号 项目采购X【20190618】-0045号 批准采购,采购人为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本项目具体包括:中级法院办案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通化市东昌区江南大街996号;
2.3 预算金额:2,448,883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竣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谈判响应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整个投标过程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
3.5 企业信誉良好,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须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9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
3.10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
3.11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及〔2016〕1号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站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四.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响应者,请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至 2019 年 6 月 24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持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购买谈判文件。
4.2 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3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28 日 14:00 时,地点为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一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竞争性谈判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叁万 元的保证金或响应保函。
5.4当响应单位的有效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通化市东昌区江南大街996号 邮编: 131000
联系人: 杜瑞民
电 话: 18504350995 传真:
代理机构: 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通化市康明路234号 邮编: 134001
联系人: 高晓东
电 话: 0435-3287001 传真: 0435-3905833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通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9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