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第二文化馆2019年东城区非遗“心手相传”系列活动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第二文化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东城区非遗“心手相传”系列活动项目竞争性谈判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东城区非遗“心手相传”系列活动项目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ZJJC-201906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昕
项目联系电话:133669897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第二文化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7号
联系方式:郭漾漾,010-670911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昕,1336698978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五层502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或者联合体; 2.具有通过年检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谈判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5.参加招投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近三年组织过金额在90万元(含)以上的政府采购的类似文化活动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 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6月21日 08:30 至 2019年06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C座502室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
三、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昕
项目联系电话:13366989782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提交以下资料:(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以上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交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被授权人即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须提供)。供应商未随身携带符合公告要求的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不得参加本次谈判。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06月21日 08:30 至 2019年06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07月09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9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C座502室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7月09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C座502室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特别声明本工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编号:ZJJC-20190620
2.项目名称:2019年东城区非遗“心手相传”系列活动项目
3.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0万元(含招标代理服务费、项目专家评审费)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项目周期 | 实施地点 | 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其它 |
| 2019年东城区非遗“心手相传”系列活动项目 | 1项 | 所有活动按计划场次,合理安排在2019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 详见采购需求 | 90 | 详见谈判文件 |
具体采购内容、谈判范围及其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及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和规定为准。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澄清、修改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