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青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下述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大宗涉案物品及涉案车辆保管场所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CQZTF-2019-025
三、项目预算:455000元
四、采购需求主要内容:
1、本次采购1包。
2、采购需求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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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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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谈判:是
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经营范围需含盖本次招标内内容,同时供应商须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内注册并完成自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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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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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二年
服务地点:指定地点
履约保证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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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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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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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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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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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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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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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大宗涉案物品及涉案车辆保管场所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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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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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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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141号)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4、如报名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加盖社保单位公章的缴费人员明细);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6、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7、谈判人上年度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8、谈判人最近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
9、谈判人最近一次依法纳税的凭证(完税证明)。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彩色复印件(两套留存并胶装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谈判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6月24日-2019年6月26日
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
3、地址:锣鼓桥东滨河东路北沿500米处
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提交地点(谈判地点):
1、2019年7月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4评标室。
3、届时请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仪式。
八、发布媒介:
本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西省·临汾市)》发布。
九、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357-2186046
十、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长青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北城花园3号楼2单元1604
联系人:栗女士
电话:0357-2881116
邮编:041000
E--mail:[email protected]
十一、公告期限:
本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年6月24日-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