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YCG-2019621
三、采购人名称: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50号
联系人: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经办张琳琳
电话:321902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B2栋2401室
联系人:李红
电话:18590937259
传真:0915-8991515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执法执勤车辆采购3辆
项目概况: 详见执法执勤车辆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用途: 用于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采购预算: 5094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财务要求:有流动资金可以投入本项目,提供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经会计事务所或财务审计部门审计过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以各项资质证书取得的时间,按规定提交财务报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6-27 09:00:00至2019-07-01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B2栋24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1)投标供应商应按《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互联网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公告》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 (2)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3)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否则无效。 (4)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加盖红色鲜章。
九、谈判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7-08 09:0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香溪路8号)307第五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07-08 09:0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香溪路8号)307第五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590937259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9-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