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执法局城区停车标线施划材料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谈判公告
临河区执法局城区停车标线施划材料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谈判公告
内蒙古鑫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临河区执法局城区停车标线施划材料项目进行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临河区执法局城区停车标线施划材料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临财购准字2019(104)号
招标编号:XYC-2019-01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城区停车标线施划材料采购 | 35吨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450000 |
二、拟定供应商:
发布两次询价公告,第一次公告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3日,截止到开标时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第二次公告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6日,仅有山东路美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一家企业报名参与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74号令有关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经临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审批,拟定山东路美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内蒙古鑫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开户许可证;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记录的截图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7.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同时提供以上报名资料的清晰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者将拒绝接收。原件审查后退回。
五、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此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mbgp.com)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9年7月12日上午9:30分
投标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鸿臣鸥洲假日C区蓝宇写字楼三楼308室
开标时间:2019年7月12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鸿臣鸥洲假日C区蓝宇写字楼三楼308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王鸿
联系电话:185478495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鑫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瑜
联系电话:13848840980
内蒙古鑫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