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宁陵县石桥镇鹿园彩绘工程竟争性谈判公告
宁陵县石桥镇鹿园彩绘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陵县石桥镇鹿园彩绘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商宁财采购【2019】067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59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宁陵县石桥镇梨花鹿苑彩绘,约2200平方米;工程地点为鹿园内;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具体详见谈判文件及项目要求)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报投标单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叁级或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注册建造师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和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无其它在建工程;;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报名时必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打印件加盖供应商(投标人)单位公章,经现场甄别后,方可报名。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19年07月09日至2019年07月11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此期间内,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留存复印件贰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3被授权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1.4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5企业资质证副本;
1.6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1.项目经理须持本人相关证件到场,现场验证;
2.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规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司公章的查询内容;若投标单位没有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查询文件,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地点:宁陵县太行路和珠江路交叉口西北侧天舜管理招标部;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800元/份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07月15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2.地点:商丘市中州商务酒店六楼会议室(神火大道商字南300米路西市公安局对面)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07月15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2.地点商丘市中州商务酒店六楼会议室(神火大道商字南300米路西市公安局对面)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宁陵县石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陵县石桥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70-7981456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60号2单元18层1815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0-5021188 17716300018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