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河曲县房地产管理局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河曲县县城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南元村第二阶段拆除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河曲县县城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南元村第二阶段拆除工程
二、项目编号:HQCG-2019-JZ020
三、预算单价:10000.00元/座
四、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河曲县县城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南元村第二阶段拆除工程。
2、工期:2个月。
3、拆除地点:文笔镇南元村。
4、质量标准:合格。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A、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C、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D、谈判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E、外省企业须提供入晋手续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六、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的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5、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6、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8个月内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加盖谈判人公章),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注: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联系方式(包括谈判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2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8﹕00)
2.谈判文件获取地点:河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曲县政务大厅四楼417室)
3、未按要求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谈判处理。
八、谈判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7月17日下午3时30分
谈判地点:河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河曲县政务大厅四楼)
九、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曲县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地址:河曲县文笔镇圆通街
联系人:燕先生
联系电话:0350-7088998
采购代理: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河曲县长城大街政务大厅5楼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350-6188789